宪法日里学宪法
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,到今天已走过了无个年头,遵守宪法的意识已在每位公民的心理扎根生芽。
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。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,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。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维护法制的权威,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。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。宪法序言明确规定:“全国各族人民、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,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,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、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。”我们的国家是法治文明社会,依法治国,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,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,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,做到依宪治国。俗话说“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”,宪法就是我们每位公民应该遵守的“规矩”,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更文明,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强大。
学习宪法不应只在国家宪法日,我们要将整个学习过程贯穿到日常生活中,人人懂宪法,人人遵宪法,做一名合格的法制公民。
河北唐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: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越河乡后于家店村北 电话:0315-2980646
